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黔02民终113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才金,男,1965年3月16日生,汉族,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伟军,系贵州济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2199810563757。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02号7幢1楼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653770561。 法定代表人:邹俊杰,系该公司总经理。 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露月,系重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渝01民终125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斌,重庆迪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源道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京,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开友,重庆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娜,重庆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重庆源道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道公司)建设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5)渝三中法民终字第0052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山景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镇银杏大道59号B2-3,组织机构代码06615481-1。 法定代表人:陈建道,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征鑫,重庆景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中室华西装饰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金龙路214号,组织机构代码20281756-1。 法定代表人:董其君,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春林,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重庆市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6)渝05民终683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金兰街2号,组织机构代码69659757-X。 法定代表人吴宪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蒋晓波,男,该公司综合部部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渝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莲花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203944095Q。 法定代表人王洪,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贾开友,重庆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谢亮,
水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6)黔0221民初2816号 原告李才金,男,1965年3月1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泸县人,个体户,住六盘水市钟山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朱伟军,系贵州济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202199810563757。 被告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鑫圆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兴盛西路2号迎宾大道德润商务苑3栋C座1702,组织机构代码:66537705-6。 法定代表人邹俊杰,系该公司董事长。 一般授权委托代理人张露月,系重庆晟铭律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渝0112民初3705号 原告:范松柏,男,1950年1月5日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夙梦,重庆三力晟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忠,重庆三力晟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强联发投资集团毛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堰口村荣军路旁。 法定代表人:郭远强。 被告:郭远强,男,1964年10月3日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 原告范松柏与被告重庆强联发投资集团毛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联发公司)、郭远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5)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264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巴南中学校,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渝南大道分流道。 法定代表人隆勇,校长。 委托代理人贾开友,重庆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方康孝,该校书记。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群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群乐村4组。 法定代表人李朝钢,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单林芝,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群乐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