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残日||那些写进法条的残疾人保护

更新时间:2019-05-19 10:30:47     信息来源: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     浏览人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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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年的5月19日是我国的第29次全国助残日,此次全国助残日的活动主题是“自强脱贫助残共享”。

作为残疾人,他们有的听力丧失、有的视力丧失、有的行动不便、有的智力受损……因此,残疾人作为社会中一种相对弱势的群体,一直以来就受到国家和社会诸多扶助。今天,笔者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依托,来简单梳理一下我国对残疾人的保护都有哪些。

1 在帮助残疾人康复方面

各级人民政府对于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都是持鼓励和扶持态度。同时,法律规定,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康复课程,设置相关专业,培养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2 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方面

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各级人民政府会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而对于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其他资助。同时,为鼓励更多的老师从事特殊教育行业,法律明确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3 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方面

我国实行的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国家还有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

4 在保障残疾人文化生活方面

国家规定,政府和社会应通过广播、电影、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应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各级政府还应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5 在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方面

首先,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国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然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最后,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可以免费寄递。

6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

法律规定,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7 在残疾人权益维护方面

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以上就是我国对于残疾人保护的七个方面,笔者相信,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国家一定会出台更多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朋友带来更多的利好。同时,社会的建设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帮助,笔者呼吁大家对残疾人朋友给予更多的关心与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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