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在饭馆看到贴着“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等等,这些标语是合法性的吗?14年我国最高法院之处针对于这个现象,是餐饮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性地位,给消费者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约束规定。属于霸王条约。
人们之所以选择外带酒水,多半原因通常如下:要么是饭馆售卖的酒水价格与实际价格偏离太高,有么是饭点所能提供的酒水有限,不能满足部分人群的需求,再者就是现在市场上面假酒非常多,餐馆中难免会遇到有售卖假酒的,为了避免这些现象,更多的人愿意自带酒水。
什么是霸王条约?霸王条约又叫做不公平条约,它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权益,让一方显然利用自身优势获取更多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合同承诺的对价形式,存在着剥夺,有损他们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它违背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禁止自带酒水”这条行规,在多数饭店以告示的形式在饭店最明显的位置粘贴。经营者及其赞成者认为这是一种“要约”行为,而不是一种“对消费者有不利规定义务的自治合同”。只要消费者选择了这样做的饭店消费,就意味着接受了“要约”,否则消费者完全可以不进饭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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