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王女士接受了某建材公司的材料后迟迟拖欠款项,现委托人委托本所律师代理为债务人,讨要欠款。瀛永自接案后,经过先后多次与王女士沟通协调,告知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会对其个人带来非常多的麻烦。同时并且给王女士了律师函,让其引起重视。在瀛永的律师谈判沟通以后,最终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王女士成功还清了所有欠款,以最小的成本维护我当事人的权益。
在这里瀛永就此代理案件发表相关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通过协商处理,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可以考虑采用此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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